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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法典》很好实施的几点想法

编辑: 更新于:2020-8-24 阅读:


魏家林在民盟甘肃法治委员会《民法典》研讨会的发言提纲

《民法典》的颁布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标志着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标志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了充分发挥《民法典》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的功能作用,现就如何推动《民法典》很好实施谈几点想法。

1、以增强国家治理体系的全局性、系统性、协同性、长远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标《民法典》,推动行政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刑事法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破除阻碍《民法典》功能有效发挥的制度因素,从而使《民法典》真正成为促进交易效率、保证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基础性法律”。

2、密切联系我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和实践,与时俱进地理解和适用《民法典》,让《民法典》成为能够不断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实践,具有鲜活生命力的法律。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和实践总是要比法律规则复杂多变,若机械僵化的理解和适用法律,就难以解决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新情况、新问题,就会阻碍改革创新。因而,在遇到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民法典》没有规定具体规则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当从《民法典》的立法宗旨、目的、原则作为前提,进行合乎逻辑的法律推理,寻求解决办法。

3、将《民法典》的宣传贯彻与国家的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民法原则成为全社会的基本伦理规范和信仰,使民法原则、社会伦理和全民信仰融为一体,从而使《民法典》主要依赖民事主体的自愿自律得到有效实施,而不是主要依赖国家强制力强迫人们遵守,以降低守法、司法的社会成本。

4、顺应我国社会发展的大局大势,在司法、守法中协调平衡好《民法典》各个法律价值之间的关系,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诚信、 自由、公平、平等、节约和保护环境(绿色)这些民法价值,有时是有冲突的,也并不总是同等重要的,各个法律价值的重要程度在社会变迁过程会发生变化。因此,在司法、守法中,应当协调好、平衡好民法各个价值之间的关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减轻价值冲突给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造成的不必要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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