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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我作主

编辑: 更新于:2011-5-3 阅读:


    四、明确约定相关事项,避免纠纷发生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还应该对以下项目进行约定:
    (1)、对所购房屋户口迁移进行约定
我国户籍管理办法规定,公民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般一个房号只有一个户主,如果原房主不将其户口迁出时,新户主无法将其户口迁入,有可能导致孩子上学时因户口原因无法入学。而户籍管理属行政管理范畴,如果单就户口问题进行民事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因此,在购置二手房时还要核实所购房屋的户口情况,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迁出户口时间,以及违约责任,避免房屋交付后,找不到户主而无法落户情况出现。
    (2)有关物业管理费用、水电暖气等费用的约定。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一旦交付业主后,不管业主是否居住就已经产生了物业费。因此,购房人在购卖二手房时要到物业公司了解所购房屋物业费用交纳情况,针对所了解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用的交纳及时间;另外要到相关部门核实水电气暖费用交纳情况,针对核实的情况,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对这些项目进行约定。
    二手房交易影响购房人的切身利益,房屋买卖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众多,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慎重考虑,重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存在的法律问题,自己不懂时可咨询律师,避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纠纷的发生。

 甘肃开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蒲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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